常見問題
本計畫提供:實踐獎金、職場歷練獎金及專業認證獎金。
只要有確實執行計畫並通過定期檢核,就能請領實踐獎金。獎金會分三次給你:
- 第1次檢核通過後可領第1期獎金
- 第2~4次檢核通過後可領第2期獎金
- 第5~8次檢核通過後可領第3期獎金
累積滿12個月,可加發2萬元
累積滿22個月,再加發2萬元
領取方式為:在第八次定期檢核前,將證明文件(如薪資單、工作證明、證照、合格證明等)之掃描檔或照片檔上傳至計畫網站,以便輔導委員審核。
做滿12個月就有第一筆的加發獎金,做滿22個月再獲得第二筆加發獎金。
兩次獎金統一於第3期獎金併同發放。
※ 職場歷練獎金之撥發應符合下列規定:
1.雇主須為就業保險投保單位。
2.職場體驗須符合正職工作標準(按月計酬全時工作者),及為不定期勞動契約之工作且須符合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。
3.青年不得於直系血親、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或其配偶經營、負責或實質控制的公司或事業單位任職。
有的!
只要在計畫期間內考到合格的技能證照或語言檢定,就可以申請:
- 每張合格證照加發2,500元
- 最多可以申請2次,總共最多領5,000元
申請之檢定或證照,須為「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學習歷程資料庫新增檢定證照回報系統(https://ep.k12ea.gov.tw/LicenseCodeSearch.aspx)」可以查詢到的證照,無法查核者不予受理唷。
領取方式為:在第八次定期檢核時,將證明文件(如證照、合格證明等)之掃描檔或照片檔上傳至計畫網站,以便輔導委員老師審核。
計畫中包含「實踐獎金」24萬元+「職場歷練獎金」4萬元+「專業認證獎金」5千元,獎金來自教育部年度預算中編列。
是的!
● 月誌檢核:
1、每3個月由輔導委員進行1次檢核,計畫執行期間共計進行8次。
2、青年未依規定定期填報月誌,且於定期檢核當月7日前仍未補填者,該次檢核即判定為「檢核未通過」,不再安排輔導委員進行檢核。
● 獎金核撥:
1、實踐獎金分3期撥付,青年通過第1次定期檢核,青年署將主動撥發第1期獎金。通過第2至第4次定期檢核,撥發第2期獎金。通過第5至第8次定期檢核,撥發第3期獎金。 (如計畫附圖)
2、檢核未通過:該期實踐獎金不予發放,且不累計獎金額度至下期。計畫執行期間累積3次檢核未通過者,視同終止計畫,後續獎金不予發放,且不得使用相關配套措施。
範例:假設第5次檢核未通過,且在補正日期內未交出補正,即為該期【第5至第8次】實踐獎金不予發放 (如附圖綠色區),青年則會領到第1次檢核3萬元及第2次檢核9萬元,共計12萬元。
退出後喪失相關獎金與兵役、就學配套。
獎金分三類:
- 實踐獎金(依檢核期計算,可部分領取)
- 職場獎金、專業認證獎金(須完成全程後結算)